充电服务合作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合作合同书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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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合作合同书
本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合作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以下双方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签署: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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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鉴于:
甲方有意为(大厦 / 小区),引入为电动汽车的相关充电服务;
乙方拥有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相关技术、设备和人员,并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充电服务”) 。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发展“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及相关合作事由,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允许乙方在项目:项目地址:内安置“充电队
长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 。
1.2 “该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及情况:
数量 : 6 台 安装位置:产品型号 : BP-C5
配电房编号 : 预留电量: 50kw 。
1.3 乙方可通过该系统在甲方管理范围内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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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
2.1 本充电服务合同合作期限: 年整,自 2017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其中 2017 年 月 日至 2017 年 月 日计
天为不计费安装准备期。
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不得终止、中断。
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均享有优先续约权。
2 . 2 若超过设备安装调试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的,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计费期自安装调试期结束后第二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试行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的,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由甲方向乙方明确承诺可安装的期限,设备安装期、计费期及合同履行期限从实际安装日开始按本合同第一条相关约定依次往后顺延,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体现具体的日期。
第三条费用结算: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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