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江西省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江西省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1
2020 年 4 月 19 日
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专项资金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赣人社发〔 〕 90 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督,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就业专项资金监督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12 月 5 日
江西省就业专项资金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督,规范资金使用,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根据《就业促进法》、《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一 ) 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
(二 ) 上级财政补助就业专项资金;
(三 ) 就业专项资金的利息收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四 ) 其它收入。
第三条 就业专项资金按规定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岗位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新技师培训和高级技师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贷款贴息、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就业援助活动、宣传活动、《就业失业登记证》工本费等与促进就业工作有关的项目经费,以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确需新增的项目支出。
第四条 就业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不得违规用于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租赁和交通工具购置等各项支出(小额贷款奖补资金按赣财金〔 〕 18 号文件执行)。
各地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及时转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按资金种类分账明细核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要按有关规定开设和管理,单独核算,不得与本部门的公用经费账户合并使用。
第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制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就业专项资金
3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年度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就业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执行中确需调整的,要按照国家预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各

江西省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cjl201801
  • 文件大小17 KB
  • 时间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