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基本安全知识
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
船舶应急反应
碰撞应急
一般船舶在碰撞前的紧迫危险阶段大多已采取停车或倒车的减速 措施, 当碰撞不可避免时, 碰撞双方均要尽力采取减轻碰撞所造成的损失的行动。
本船船首撞入他船船体时
不论在撞入前是进车还是已采取倒车措施, 在撞入后, 都应首先微进顶住对方, 待对方采取防水应急措施, 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倒车脱出,脱离后,应滞留在附近,一方面检查本船损伤情况,另一 方面随时准备给予对方救援, 当确信对方已脱离险境可以继续航行时,本船方可离开。
本船船体被他船撞入时
应尽可能使本船停住,消除前进或后退的惯性以减少进水量, 关闭破洞舱室前后的水密装置, 当各项堵漏器材准备妥当后, 方可同意对方倒车脱出。
为保护破损部位及便于进行防水堵漏作业,应操纵船
舶使破损位置处于下风侧。
堵漏与补强
破损部位一经确定,应立即关闭临近舱室通道的水密门窗,
采取堵漏和排水措施。
破损部位大多位于舷侧水线附近,破洞较大时,需用堵漏毯紧贴洞口以限制其进水,挂上堵漏毯后应根据破洞的大小选用堵漏板或制作水泥箱,堵住漏洞,然后排除舱内积水。
抢滩
当碰撞发生后,既不能自力航行,又难于拖航时,应果断的实施抢滩。
搁浅或触礁应急
1、查明搁浅情况: 船位
船舶吃水
周围水深及底质搁浅损伤情况 潮汐、潮流
气象情况
推进器和舵的情况
2、脱浅方法
自力脱浅
沿准备脱浅的方向将脱浅用锚抛至预定位置
做好主机、辅机和舵机、锚机的全面检查,全面做好用车、用舵和绞收出浅用锚的准备,
一般在高潮前一小时动车并配合操舵活动船身,开始绞
防止污染水域环境
防止油污染
排放区域
排放标准
内河
不大于 15mg/L
沿海 距最近陆地 12 n mile
以内
不大于 15mg/L
距最近陆地 12 n mile
以外
不大于 100mg/L
收,并配合用车、舵脱浅应在高潮时进行。
外援脱浅
a.
向救助船提供船舶资料
b.
拖轮作业
c.
利用锚、缆等停泊用具的出浅作业
防止船舶垃圾污染水域
排 放 区
内河
沿海
排 放
域
物
塑料制品
禁止排放
漂浮物
食品废弃物及其它垃圾
禁止排放
禁止排放
禁止排放
距最近陆地 25 n mile 以内
未经粉碎的禁止在距最近陆地 12n mile 以内排放;经粉碎、颗粒直径小于 25 mm时,在距最近陆地 3n mile
以内禁止排放
船舶防火与灭火
火灾及分类
船舶是非常容易发生火灾的, 因为船舶在有限的空间里集中了船上人员和大量物资, 存在各种可燃和易燃物质, 同时又存在许多火源, 如吸烟者的烟蒂、厨房用火、电气焊、静电、货物自燃、火星等。船 舶一旦失火,由于远离陆地,不易得到外部援助,自身消防能力有限 等特点, 使得船舶火难于控制, 这将给船舶带来巨大的损失乃至沉船的恶果。
船舶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燃烧
、物质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又称三要素),即:
可燃物: 能在空气或其他氧化剂中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 有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
助燃剂:与可燃物质相互结合能导致燃烧的物质。如氧气、***气
等。
着火源: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如明火、电气火花、静电火花、化学反应、辐射热等。
这三个要素不同时具备和相互作用时, 燃烧就不会发生。 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燃烧不一定发生。
、物质燃烧的充分条件: 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一定的氧气含量;
一般来说,空气中的含氧量至少有 16%才能维持燃烧,但闷火只需要 3%的氧气,如棉花闷燃,仅需要少量氧气。
一定的点火能量;
一般的可燃材料的燃烧温度在 49℃- 538℃之间,如润滑油在204℃时开始燃烧。
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燃烧的类型
闪燃:可燃物遇明火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着火:可燃物遇明火产生一种持续燃烧的现象。
自然:可燃物未接触明火在一定温度时发生的燃烧现象。如煤炭、棉花自燃。
爆炸:发生瞬间燃烧,同时生成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周围扩散的现象。
爆炸类型有两种, 一是由于混合气体或粉尘引起的分散爆炸, 如汽油和空气混合达一定比例时发生爆炸, 二是由单一化合物引起的分散爆炸,如黑***、 TNT和乳化油等。
、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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