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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
进行观察不超过 72 小时。
2、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应当根据病情严密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
室的患者,必须开好医嘱, 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 随时记录病情
(包括检验、影像)及时处理经过,必要时及时请相关专业会
诊。
3、首诊医师全面负责急诊留观病人的所有事宜,若病情有变化,应
随叫随到。对病人的病情诊断疑似诊断检查注意事项等内容,应 在下
班时向接班急诊医师进行床头交接,且病历书写要规范。
4、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与负责,主治
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急诊值班医
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查房。
5、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
录、反映情况。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患者,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
工作,必要情况书写记录。
7、严格执行急诊病历记录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 但因抢救危急患者,
未能及时书写病历记录的, 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
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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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急诊科病人留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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