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化玻璃 Tempered glass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原名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1986年重新制定该标准,删除其中关于汽车、船舶用钢化玻璃的规定,一名为《钢化玻璃》并于1988年发布后实施。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Ⅱ类钢化玻璃并重新分类,将霰弹袋的最大冲击高度2300mm改为1200mm,经过这样的修改,这项试验就不仅仅是观察其碎片状态,而是用于判定玻璃安全性能的试验。另外,鉴于我国钢化水平的提高,将原4mm厚玻璃落球冲击破碎后称量最大碎片质量的方法改为用制品作试样,小锤冲击后检验碎片的方法;且去掉原标准中对抗弯强度和热稳定性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9963-88。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蜀一、汪如洋、韩松、王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 1216-85 外径千分尺
GB 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
GB -1996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GB 11614-89 浮法玻璃
JC/T 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压试验方法
3 分类及应用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按应用范围分类, 分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和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4要求
不同种类的钢化玻璃必须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
表1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技术要求
建筑用钢化玻璃?
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试验方法?
尺寸及偏差
,?
外观质量?
变曲度
?
?
抗冲击性
?
??
碎片状态?
?
霰弹袋冲击性能
?
?-?
透射比
抗风压性能
-?
平面钢化玻璃的长度、宽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其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一边长度大于3000mm的玻璃以及异型制品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L≤1000
1000〈L≤2000
2000〈L≤3000?
4
5
6
+1
-2
±3
±4?
8
10
12
+2
-3
15
±4?
±4?
19
±5
±5
±6
曲面钢化玻璃开关和边长的允许偏差,吻合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钢化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名 称
厚 度?
厚度允许偏差
钢化玻璃
?±?
±
?±?
?±
边部另工及孔径允许偏差
磨边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厚度,小于4mm的孔由供需双方商定,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遥规定。
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
公 称 孔 径
允 许 偏 差
?4~50
±?
51~100?
±?
〉 100?
供需双方商定
孔的大小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允许有大于1mm的爆边。
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优等品
合格品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三分之一的爆边。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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