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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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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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
建筑间距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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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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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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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日照需求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加大,为了更好地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上位法律、规范的框架下,参照其它城市的立法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规定》(草案)。本草案的指导原则:一是引入计算机日照分析软件,保障建设项目满足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二是适当加大间距控制,保证有效的日照时间,满足北方城市居民对日照的需求;三是建设项目在满足日照标准和间距要求的条件下,规划部门才能作出相应的规划许可。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规定》(草案),现再次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反馈意见途径:
电话: 88779227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 3177 号长春市规划局法规监察处
邮箱:
第一条为合理、有效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和空间,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居住建筑,是指住宅,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居住建筑,中、小学教学楼,医院、疗养院病房楼,集体宿舍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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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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