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莲花池街道关于物管小区、成规模小区管理存在问题探索和对策建议.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XXX街道关于物管小区、成规模小区管理存在问题探索及对策建议
随着城市住宅商品化的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物业管理作为专业化、社会化的房屋管理形式已在全国各地实施。物业管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不再单纯作为一种房屋管理模式,其已更深层次的触及到城市管理层面,成为服务群众、社区建设、城市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然,我们在肯定物业管理在此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已看到其存在的一些问题,这对于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就对在平时工作中发现社区物管小区、成规模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开发商遗留问题“悬而未决”
开发商修建住宅小区规划的不完善性,缺少必要的配套设施,对住宅小区用工材料存在质量的劣质问题。所以小区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形成物业纠纷主要原因,也是物业管理健康运行的最大难题。
一是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安置一、二小区房屋在质保期内就出现一些质量问题,比如存在屋顶漏水、地基裂缝、地下车库漏水、排污、排水系统不畅、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大的维修问题责任权利不清。
二是配套规划建设不够。开发商在修建住宅小区时,为了减少建设成本,常常未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如绿化、花池、活动场地、停车位、物业用房等,造成居民把自身未享有的利益怨气迁怒到物管公司头上,造成物管公司和小区的管理压力增大。
三是遗留问题纷繁复杂。2008年前修建的小区,水、电未安装一户一表,设施设备年久老化,损耗较大。如近期的碧水槟城常出现停电现象,经查设备设施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电工人员维修知识不够,造成该小区多次停电。
(二)物管公司服务能力“参差不齐”
一是对接工作不够严谨。清泉银座小区在与上个物管公司对接工作中,存在不仔细交接工作问题,发现了对接工作工作存在的问题,也不及时要求解决。造成问题“滚雪球”一样的增加,而以前遗留问题却没有及时解决。旧矛盾和新的突发矛盾,最终使业主前期物管遗留问题不满转嫁给新的物管公司。而物管公司又通过各种名义要求业主缴纳费用进行小区维修,造成业主对物管公司的不信任,矛盾困惑顿生。
二是小区规划存在偏差过大。滴翠名园和华升园的规划范围问题,由于先前不存在华升园小区,而是由龙马潭区检察院出让土地,修建的住宅小区。所以原有的小区规划出现了新的问题,而小区验收图纸却没有及时更新。所以对新的小区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存在缺失,造成小区矛盾出现时,难以有效进行解决和化解。
三是服务能力有所欠缺。挂靠物管公司较多,物管公司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质量差,收支不透明,时有违规收费现象。使业主不能明明白白消费。产生矛盾后,又无法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理,缺少评判依据,业主与物管公司对物管的服务品质和收费标准存在分歧。物管公司服务理念有差异,收费至上,确服务不到位。而是以管理者自居,态度强硬。减少服务,侵占业主利益,引起业主不满。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偏低,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正规的培训,服务意识差,造成业主被盗、小区卫生差、管理混乱等现象。
四是物管公司权属不晰。物管公司事权属市上,业务指导是市、区住建部门和房管局物管科。有关条例规定街道、社区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其实根本没法进行监督管理,物管公司已不接受监督管理。街道、社区没有事权进行监督管理。
五是与社区管理界限不清。物业组织引导的职能还没有纳入,出现断档,居民前来社区投诉,社区却认为与己无关,是物业的事,使物业与社区出现“两张皮”,相互脱节。例如,对于违章搭建的拆除工作,物业的职责仅能是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以及进行劝阻,具体拆违的工作却由社区配合区有关部门进行。同样,《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明确了物业企业在小区安全工作中的定位是“秩序维护”而非安全保卫,所以在综治工作中,物业公司将配合公安、社区等部门开展工作而非综治工作的主体。
三、业委会运行机制“建而不全”
一是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模糊。多数业主不能正确处理维权意识与责任意识的关系,对《物业管理条例》不了解或知道一点,对物管企业的服务要求往往会超出合理范围。例如:安置一二小区反映最多楼顶漏水、业主占用公共通道、绿地等问题,业主认为该物管公司的事,但物管公司的确无权处理,业主往往会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处理。使业主与物管之间关系僵化,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二是业主委员会缺乏构建基础。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业主对业主大会缺乏认识,不愿意参加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发展极度滞后。业主自律机制不完善,业委会运作缺少监督机制和部门,业委会目前法律地位还不能适应管理的需要,政府部门职能所限,业委会运作不规范,业委会的功能难以发挥。使物管公司越权管理,业委会被少数人操纵,致使多数业主合法权益得不

莲花池街道关于物管小区、成规模小区管理存在问题探索和对策建议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992006838
  • 文件大小29 KB
  • 时间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