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15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1976年9月2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展览品监管办法》、1986年9月3日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监管办法》、1997年2月14日海关总署令第5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办法》、2001年1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93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署 长  牟新生
                         二○○七年三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关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境的货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六)货样;
  (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九)盛装货物的容器;
  (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十二)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以下称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
  第四条 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
  第五条 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出境、进境。
  第六条 暂时进出境货物的进境、出境申请由直属海关或者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核准。
  第七条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国家重点工程、国家科研项目使用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以及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第八条 ATA单证册项下暂时出境货物,由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总署提供总担保。
  除另有规定外,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向主管地海关提交相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iris028
  • 文件大小38 KB
  • 时间202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