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串讲
韩晓春
2006年9月2日
与专利相关法律知识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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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中华人民共和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私法关系)
1、财产关系:
(1)物权法律关系(维持财产静的安全)(知识产权可以理解为准物权)
(2)债法法律关系(维持财产动的安全)
2、人身关系
(1)人格权法律关系(维护基本人权)
(2)身份权法律关系(维护特定身份权)
1、民法调整的对象
民法原则
2
概念:
1、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帝王条款)
《》公序良俗原则
《》权利滥用禁止原则
《》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过错责任
2、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原则
3
民事法律关系特点:
平等主体间由民法规范调整的关系
(1)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
(2)私法关系(具有平等性)
3、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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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
1、主体
(1)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合伙企业、私人企业、非法人团体等)
2、客体(标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财产、无形财产、行为和人身权
3、内容:权利和义务
4、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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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构成示例
张三
李四
专利权
主体
主体
客体
张三购买李四的专利权
内容为“买和卖”
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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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不满10周岁的为无行为能力人
3、10周岁以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4、16周岁至18岁已经有劳动收入并自立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5、满18周岁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6、公民以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7、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由其父母或者配偶等亲属为监护人。
5、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
民事主体
7
1、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宣告其失踪;
2、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其亲属代管;
3、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宣告其死亡(意外事故时是2年);
4、宣告死亡后其财产发生继承转移;
5、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时,财产要返还。
6、公民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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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以其户藉所在地为住所
2、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住所地为住所
3、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
7、公民的住所和经常居住地
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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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监护是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
1、未成年人的监护;
2、精神病人的监护;
3、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近亲属。
4、监护人的职责:
(1)针对财产
(2)针对人身
5、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赔偿和撤销)
6、监护的终止
8、怎样理解监护
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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