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医院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医院各种开支费用报销及付款程序,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医院利益,根据《资金审批制度》和《费用预算制度》,特制定医院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关于报销的审批流程及原则
报销流程
1、现金报销流程(预算范围之内或有经审批的费用)
经办人――本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主管财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审计科审核――财务科审核――出纳审核支付
2、转账报销流程
经办人――本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审计科审核――财务科审核――出纳审核支付
审批原则
费用报销需经办人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自行批准自己的报销费用。
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经直接领导审批,直接提交院长审批,不得未经财务人员审批直接提交院长审批。
出纳必须凭由经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院长均签名、审计科审核、财务科复核后的报销单支付相关费用,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对出纳通报批评,并实行扣除当月奖金50%-100%的处理,如造成经济损失,由出纳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报销、审批及审批的责任
经办人:因公办理业务时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原始单据,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准确的填写报销单据,对经办的经济业务及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其审核所需的相应文件或资料。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及对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对报销业务负有直接审核责任,并有责任协助审计人员、财务人员的审核工作。
审计人员:审核是否事前已经有项目资金审批表 ,审核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分管领导:对所负责的分管科室的费用进行全面管理,在医院授权范围内审批所管理的分管科室的费用报销。
第二部分:报销原则
1、事前审查事项由各科室经办人填写“海口市琼山人民区医院项目资金审批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审批表),写明财务事项的详细开支事由和项目内容。填写项目资金审批表应注意5点:1.项目使用资金1000元以上(含1000元)须填写本表。2、分管领导意见是指按院党政领导分工管辖范围内的科室。,其他项目附有预计费用明细表。4.项目使用资金
≥5000元,报院长批准,项目使用资金<5000元,由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5.项目使用资金是包括基建、设备、维护、器械修理、公务会务活动、广告、宣传等。,方可实施项目运作。事前审查环节需要有关科室协控审查的,先由有关部室审查并做出审查意见后,再上报审批。预算内的费用按项目资金审批表的预算金额可直接报销
“谁支出、谁报销”的原则,严禁假借他人的名义报销自己费用的行为。
3.严禁报销虚假费用的行为。
“海口市琼山人民区医院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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