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RT 1
营改增
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
*
*
营改增| 对比分析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各行业全面实行营改增
价内税
全额计征
税率5%
营业税
价外税
差额计征(销项-进项)
不同行业税率不同
(服务业6%,房地产业11%,采购材料17%等)
增值税
注: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小于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率
1、税种不同
2、征收范围不同
3、税率不同
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
*
*
例:某代理项目合同金额1000万,期间发生广告费20万,人工成本300万,计算营业税和增值税
营改增| 对比分析
明确两个概念:
销项税: 销售业务产生的增值税(开出发票) 1000/(1+6%)×6%=
进项税: 采购业务产生的增值税 (接受发票) 20/(1+6%)×6%=
应缴营业税为:1000×5%=50万
应缴增值税为: 1000/(1+6%)×6%- 20/(1+6%)×6%= -=
价内税
价外税
销项税
进项税
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
*
*
PART 2
增值税计算
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
*
*
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基本知识
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
*
*
对于房地产行业
征税范围
境内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
税率
11%、5%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征收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到预收款时预缴增值税3%,待产权发生转移时,再清算应纳税款,并扣除已预缴的增值税款。
备注:房地产老项目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项目
1、新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式,房地产老项目既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式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房地产老项目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式,36个月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2、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征,进项税不予抵扣。
3、产生收入时预缴增值税,产权发生转移时,清算应纳税款,影响现金流量表。
增值税计算房地产项目
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
*
*
例:某房地产项目2016年5月份销售取得预售房款6亿元,2016年12月如期交房。其中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总额3000万元。
增值税计算房地产项目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X征收率
=60000万/(1+5%)x5%=2857万
5%征收率,不能抵扣进项税
一般计税方法: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60000万/(1+11%)x11%-3000万=2946万
11%征收率,能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无论是一般计税项目还是简易计税项目,均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3%
简易计税方法:2016年5月预缴增值税=60000万/(1+5%)x3%=1714万
2016年12月补缴增值税2857万 -1714万=1143万
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预缴增值税=60000万/(1+11%)x3%=1622万
2016年12月补缴增值税2946万 -1622万=1324万
1、计算方式比较
2、对现金流的影响
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
*
*
经济测算中增值税具体算法
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
*
*
应缴增值税=(销售收入-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金额)/(1+11%)×11%-抵扣税额
允许扣除的土地金额=土地价款(不含契税)*(当期销售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1:
关于允许扣除的金额,依据财税【2016】36,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土地成本可以按国土部门提供的行政事业性收据,扣除11%。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允许抵扣的外购项目主要有:建筑服务、设计服务、材料采购、广告服务、房屋中介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信费、不动产租赁费、办公用品、审计费、咨询费等。
法律依据2: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设计费等前期工程费按6%缴纳增值税
、基础设施费和材料采购费,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建筑服务11%,原材料采购17%,市政配套费、拆迁补偿费、排污费、异地人防建设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计算公式
备注
增值税计算房地产项目
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
*
*
例:某房地产企业于2014年
2021年营改增后房地产相关税费计算讲义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