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操作实务内部培训-涉税危机公关技巧(客户、事务所)
四川中税志诚
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申报鉴证操作实务内部培训
涉税危机公关技巧(客户、事务所)
主讲人:陈中平
案例一:成都市路桥工程在施工现场生产混凝土引发的税案//blog1>.sina3>.cn/s/
案例二:“绿茵阁”税案
专题:找关系同做业务的关系
当我们客户单位遭遇“税务门”的时候,第一时间你想到的是什么?
A:建议税务局的熟人协调关系,请客送礼
B:建议对业务事项了解,对政策深化,与税务机关沟通 C:为平息事态,只要有负担能力,就接受处理
D:自己具有危机公关的技巧和意识
专题:送礼同送礼貌的关系
有人认为,税务关系协调就是“送礼”,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要用人格魅力,来感化人,要用业务技能去说服人,要以相互尊重对待人。不完全一定要先“送礼”,但是一定要“送礼貌”。
。
“祸起送礼”
“21世纪的中国绝对不是21世界的美国”。请不要拿“纳税人是上帝”的说法来麻痹自己,不送礼但是必须要有礼貌,不要怠慢,来点笑脸。
3、我国正在人治转向法治的路上,转型期决定了企业既要协调关系,更重要的是对税法有深刻的了解。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涉税处理危机公关技巧
(一)政策解释法
(二)案例解释法
(三)法律位阶抗辩法
(四)避免定性偷税法
(五)寻找税务机关责任法
(六)实质重于形式法
(七)审时度势法
(八)法律救济法
(一)政策解释法
问题产生原因:
1、税法政策非常繁杂,税务人员素质不一,政策运用错误,时常发生。“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什么样的错误都会犯,你尽管可以大胆想象!
例如:1、境外发生的劳务,让预提所得税。
2、分2007年的红利,分给了新加坡,预提10%的企业所得税。
2、目前税法中存在大量的模糊点,或者前后矛盾之处,要尽量争取好的结果。
(一)政策解释法
政策非常明确,只是税务机关运用错误的情形,危机公关成功的把握非常大。绝对不能轻言放弃。
政策模糊,也要积极争取,“爱哭的孩子有奶吃”!
案例1:付给退休职工统筹外养老金能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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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解释法
又如:港务局航道作为固定资产,假设航道为5米,挖深到10米,作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来资本化。
但是其淤泥每天都要清淤,否则不能通行。每年花费1亿多元,国税局认为在某些年度超过了固定资产价值的20%,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之规定,因此要求其资本化。
企业应当如何应对呢?
分析:
(1)清淤行为不属于修理支出,不能照搬修理支出达到20%以上必须资本化的规定。
(2)清淤行为的收益期为当年,甚至为当天,从事情的本质上来看,也不适宜资本化。
(一)政策解释法
启示:处理模糊事情的时候,要有清晰的理念。
(1)税收法规有明文规定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文件规定,而不去追究其合理性,因为有时候文件的出台还照顾到了征管等因素。例如:白条不能扣除成本,善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转出等。这也是有法必依的要求。
(2)税收法规无特别明确规定的,要根据税法的本意,合理的处理,而不能一味的从字眼上靠近某个政策。否则就会机械的运用政策。例如:固定资产残值率一律按照5%的规定,税务局要求企业全部追溯调整,显然有问题。
(3)我们应当根据税法的本意,积极的去同税务部门沟通,尽量为客户取得最大的利益,取得客户的信任和认可,这样对一个事务所才会有长远的发展,同时才会体现我们执业人员的价值,否则有税务资源的人会请执业人员来做什么?
(二)案例解释法
税务机关经常存在同类问题,不同处理的情况,寻找此类案例,就可以占据主动地位。
例如:在去年对中国工商银行的检查中,工商银行拿出总局对中国银行处理的总局稽便函,要求同一问题,同一处理,使得税务部门很被动,只好同一处理了。
再比如:税务机关对某企业白条列支成本,定性为少缴税款,未定性为偷税,对你单位却定性为偷税。
公关方法:
(1)运用“避免定性偷税法”交涉道理。
(2)运用“案例解释法”,去交涉。
例如:虚开发票,可能罚款1万元,也可能运用征管法实施细则93条,造成他人少缴税款,给予1倍罚款。
(三)法律位阶抗辩法
根据法的适用原则“上位法大于下位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等规定,对法的位阶抗辩。具体为:
1、双边税收协定
2、税收法律
3、税收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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