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对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理解.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对〈〈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理解
对〈〈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理解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白 已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 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 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此条是对民诉法第 64条的完善,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与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合 二为一,对指导审判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但因传统民事诉讼中的举证 责任-—谁主张谁举证即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 固,有的法官在民事审判工作不能很好的理解和运用结果意义上的举 证责任,致使以往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弊端未能得到根除, 影响了人民 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为此作者试从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含义 及此条规定的意义和运用等方面谈谈白己的浅见。 一、举证责任的含
义举证责任通常也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诉讼中所主张的案件事 实以证明的责任,以及在诉讼结束之时如果案件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 的状态应当由该当事人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责任。 具体包括行为意 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1、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
任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又叫主观上的证明责任、形式上的举证责 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就是对其最典型的概括。这是民事诉讼法第
64条规定的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该原 则强调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否实施了举证行为,但未能考虑到举证责任 与诉讼结果之间的连接,忽略了举证责任的实体法性质,不能够反映 举证责任这个概念的最本质内容且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 对当事
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对哪些具体事项进行举证没有明确, 无法完全解
决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对当事人未能尽到举证责任应承担什么后果 也无明确规定。由此而来的问题就是当事人缺乏举证的积极性和诉讼 的风险意识,不利于当事人保护也给审判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造成消极 影响。2、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又称客观上 的证明责任、实质上的举证责任,它是指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 与否不能确定时应当规定由哪一方当事人对不利后果进行负担的一 种风险和责任。它强调当事人的举证后果,它是实体法上的要求,是 从实体法的适用原则中派生出来的,由实体法预先设定的不能转移的 举证责任。它是固定于一方当事人对一种对待证事实不可证明或解释 时的风险分配形式。该责任的建立前提是:法官不能因案件 事实不清而拒绝裁判。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对民事争议进行司法裁 判其目的是对当事人因其民事权利的争议凭其私力无法得以解决而 由国家采取的公力救济。若允许法官因案件事实不清而拒绝裁判即背 离了公力救济的初衷也不符司法权是判断权的法理。 对于符合起诉条
件的案件法院受理后法官必须对该案作出裁判。法官在案件 事实真伪不明时的裁判。何谓案件事实的真伪不明,德国诉讼法学者
普维庭教授表述为:在诉讼结束时当所有能够释明事实真相的措施都 已经采用过但争议事实仍然不清楚的最终状态。 二、完善举证责任的 意义我国传统民事诉讼制度中仅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作为举证 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民事诉讼是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争议为 内容,而民事权利是私权,当事人通过国家的公力救济进行诉讼是为 了维护私权,应当就争议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但由于受传统的诉讼 观念的影响和民诉法规定的过于原则,当事人提供证据和人民法院收 集证据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操作中无法很好的把握,故当事人往往不 能充分意识到举证责任的后果,更意识不到诉讼的风险,却将此风险 转嫁给法院,另外人民法院由于仅凭现有证据无法对案件作出判断而 到处调查收集证据,有时也滥用权力,造成个别案件不公,侵害了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心目中形象,此外,由于 法官对证据的认定也受其认知水平、价值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对于案件的事实真伪不明时很难作出判断, 这就使得法官无限期的延 长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导致大量民事案件的积压,不利于人民法院的 工作效率。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其作了补充使其趋于完善,克 服了以往司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端。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主 题。三、审判实践中的运用举证责任它包含两重含义,行为意义上的 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解决的是 诉讼中由何人提出主张,何人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问题。它是当事人 以主张活动和提证活动推进诉讼发展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尽到此项 责任则诉讼无法开始或无法继续进行。 在这一过程是当事人须提出主
张,以一定的证据证明该主张构成具有法律意义的争议同时还要提出 相应的证据证明该主张成立。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与结果意义上的 举证责任是统

对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理解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江湖故人
  • 文件大小23 KB
  • 时间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