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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概念读书笔记.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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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概念》的读书笔记 第一章 经久不绝的问题
和其他学科不同, 在法律学里,“什么是法律”的问题反复被提出来, 并且史上的思想家 们用形形色色的、奇特的、甚至反论的方式予以回答。并且有意思的是,大多数人都有能力 轻松而自信地通过列举情况来说明什么是法律。 但我们并不能简单通过列举法律体系的标准 事例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好的方式不是急着去回答问题, 而是弄清楚到底什么问题在困扰着 我们。作者提出三个问题: 法律与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有何区别与联系?法律义务与道德义 务有何区别与联系?什么是规则以及规则达到何种程度才成为法律?作者将从分析奥斯丁 的理论来回答第一个问题。 回答第二个问题, 需要批评自然法理论, 即将法律理解为道德或 正义的分支, 并且法律的根本要素是其与道德或正义之原则的一致性。 第三个问题要解决的 是社会群体中一致的行为****惯与法律作为规则有何不同。 有人指出, 规则的预测性面向不是 关键的, 其作为指示标或证立的地位才是本质性的。 对此有两种批评, 极端的观点认为拘束 性规则的观念是混乱或虚构的。 英美国家常见的批评是从法官的裁量去证成法律实质是法官 的发现。作者认为要回答这三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虽然下述作法是可能的: 分离出并掌握住一组核心要素的特征, 这组要素特征构成对这三个问题回答的共同部分。 因 为定义能够发挥作用的条件往往不被满足,尤其像“法律”这样的定义。所以,本书的目的 不在提供一种作为规则的,对于 “法律”这个概念的定义, 本书的目的在于对国内法律体系 的独特结构提供一个较为优越的分析, 并对法律、 强制和道德这三种社会现象间的相似之处 和差异处提供较为清楚的理解,借以将法理论的研究向前推进。
第二章 法律、命令和指令
在本章作者分析了各种祈使语句, 认为强盗情境是最为典型的, 决定在此情境基础上完 善,建立奥斯丁理论较为清晰的法律概念。首先,作者增添了“普遍性”的要素。法律指出 了普遍的行为态样,适用于一般大众。像强盗情境这种面对面地个别告知对其行为的指示, 其实只是法律的辅助。其次,补充了“持续性”的要素,以及“普遍服从的****惯” 。最后, 考察“发布命令的人” ,作者补充了“独立性”和“主权者”的概念。
第三章 法律的概念
本章作者从三个方面对奥斯丁模式提出质疑: 法律的内容; 法律的产生方式; 法律适用 的范围。 就内容而言, 刑法及其制裁和命令模式中以威胁为后盾的普遍命令之间, 存在着惊 人的相似之处。 侵犯法也有类似之处。 但像规定有效合同等之订立方式的法律规则, 不强加 责任或义务, 而是通过授予人们某些指定的程序, 遵循某些条件, 在法律强制框架范围内创 设权利和义务的结构, 来为个人提供实现他们愿望的便利。 授予权力的规则也不同于此模式。 基于法律多样性,为了寻求法学的统一性,第一种作法是将权利或权力行使的“无效” 作为 一种制裁。但这是一个混淆的根源。其实在一些场合“无效”未必是一种“不幸” 。更重要
的,“无效不能被类同于为力戒规则禁止的行为而系于这种规则的惩罚” ( 36)。刑法可以区
分两种东西: 规则所禁止的行为和抑制行为的制裁。 两个部分是可以相对分离的。 而无效的 规定是规则本身的组成部分, 不可分离。 另外一种看法是, 所有真正的法律都是下达给官员 的实施制裁的有条件的命令。 “该理论含有一个转变,即从原初的作为由制裁威胁作为后盾 的命令组成的法律的概念的转变。 现在的中心概念已成为对官员下达的实施制裁的命令的概
念”( 38)。此种观点的温和派, 则仍然把刑法作为法律, 因为它们早已是以威胁为后盾的命 令了。但授予私人权利或立法权利的规则,都是“真正的”的规则的组成部分。这种观点曲 解了法律的功能。 “刑法的实体规则就其功能而言,不仅指引操作刑罚系统的官员,而且指 引处于非官方活动中的普通公民” (
41)。“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的主要作用,不是在 私人诉讼或公诉中见到的,这些活动虽然至关重要,却始终是补救法律失败的辅助性措施。 法律存在于在法院之外被用以控制、指导和计划生活的各种方式中” ( 42)。“该理论的这一
极端形态把辅助的规则和主要的规则做了个倒置” ( 42)。“授予私人权力的规则,要得到理
解的话, 我们就必须从行使这些权力的那些人的观点来考察它们” ,“将授予和界定立法权和 审判权的规则简化为有关责任由以产生的条件的陈述, 这在公共生活领域, 表现为类似的使 人难以理解的缺点。 行使这些权力去制定权威性法规和命令的那些人, 是以那种有目的的活 动的形式来运用这些规则的” ( 43)。从法律适用范围来看, 强制模式无法解释法律也将约束 立法者。为解决这个问题,理论家区分了立法者的两种身份。 但此方案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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