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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pptx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7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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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1
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大纲)
1 项目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制度
2 建设法规概论
3 建筑法
4 城市规划
5 土地管理
6 工程招标与投标
7 房地产法律制度
8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2
建设工程项目法律法规参考书
1 汪峰:《建设法规》,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2 周吉高:《建设工程专项法律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
3
项目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制度
1 法人制度
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2 代理制度
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5
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无权代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6
代理关系的终止
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
原因:(1)代理期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指定代理关系的终止
原因(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指定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销;(4)监护关系消灭。
7
3 物权和债权
物权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不动产的征收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用益物权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8
债权
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的产生
(1)合同
(2)侵权
(3)无因管理
(4)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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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实施一定的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责任构成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建筑物件损害责任
(1)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责任。
(2)坍塌造成他人损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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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诉讼时效
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下列诉讼时效期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失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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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