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紧急情况反应] 情况反应.docx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紧急情况反应] 情况反应

  紧急情况反应
  反应人:黄随山,男,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黄家庵村, 身份证号[**************]
  被反应人:金水区人民政府
  反应请求:
  1、请依法确定2021年金水区四城联创暨中心城区综合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取缔黄家庵农贸市场详细行政行为的非法性;并依法确定本农贸市场的正当经营资格。
  2、请求对本市场因拆迁行为对申请人造成的各项损失作出公正合理的经济赔偿人民币110万元整。
  事实和理由:
  2021年7月18日,反应人和黄家庵村民组经过招投标过程,签署了期限为五年的承包协议,协议终止期限为2021年7月18日。今后三年,反应人一直根据协议约定推行各方面义务。到2021年4月8日,被反应人下属的“金水区四城联创暨中心城区综合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自己名字下发了金联创办 21号《有关取缔黄家庵农贸市场的通知》,取缔黄家庵农贸市场并于2021年4月18日公告强制拆除。市场内商户被迫陆续搬迁,反应人作为该农贸市场承包责任人,自2021年4月29日开始陆续退还53家商户经济款项合计51300元。
  四城联创领导办公室强行拆除黄冢庵农贸市场的依据是
  《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条例》第19条:未经人民政府同意,又不符合建设条件的责令停办或依法强制拆除。并公告称黄家庵市场硬件设施陈旧等,经北林路街道办事处数次督促整改但无改观。
  但依据2021年反应人和黄家庵村民组签署的《承包协议》和反应人和金水区北林街道办事处签署的《金水区集贸市场综合整改目标责任书》,以上文件足以证实反应人所承包的黄家庵市场系市政

[紧急情况反应] 情况反应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业精于勤
  • 文件大小15 KB
  • 时间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