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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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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网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注意事项
一、买受人身份证号
1、年满16周岁的大陆居民提交身份证件号;
2、16周岁以下的大陆居民,身份证号在户口本上能体现;
3、部队现役军人,提交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号;
4、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提交护照号;
5、买受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的注册号,机关事业单位提交法人代码证的注册号。
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上的相关内容据实填写。
三、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根据预测面积登记表上的相关要素填写。
1、幢号,除本楼盘仅有一幢房屋,在楼盘名称中已反映有幢号,可写无幢,其余均需填写幢号。
2、结构,可分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它结构六种。
3、建筑层数:以规划许可证上核定的层数或预测面积登记表上的层数为准,如一幢房屋有错层的,以最高层数为本幢的层数。
四、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从09年1月1日起,物价局暂停执行对我市普通商品住房预(销)售前的价格审批后,开发商要按照“一价清”制度的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所有收费明细,包括基本房价、基础设施配套费、自行车库、汽车库、楼中楼、维修基金、垃圾清运费、车位费等
,增强价格透明度。
五、第六条价款方式及期限
由于买受人的付款方式有多种情况,如申请人按揭购房的,经常会出现合同上的贷款金额与实际的贷款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为避免办理合同的变更手续,可在合同中约定余款买受人可申请按揭贷款,不足部分由现金补足。
六、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该栋楼所有业主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属该栋楼所有业主共有。
3、为了方便买受人办理预告登记业务,在本条中新添加了出让方同意受让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及今后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转商品房转移登记这一条款。
七、合同的盖章
出卖人,开发公司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买受人签名,如签订合同时买受人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之一代为在委托代理人栏目签名,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他的亲生父母。
八、附件四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字数限制在350字左右,超过字数不能提交网上合同,如买卖双方约定条款较多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自行保管。如签订合同时已是现房,可在补充协议中写明现公安编号、实测面积、房屋总价等情况。
九、补充条款
开发项目取得初始登记证后,如网上合同的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房价、层数、身份证号等因素与实际不相符的,可通过补充条款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条款上的现公安编号、实测建筑面积与初始登记证必须一致,房价应包括基本房价、基础设施费、汽车库、自行车库、搁楼等费用(与缴纳契税的发票总额一致),注明汽车库、自行车库、搁楼等附属设施的面积,写明房屋总层数与所在层数。开发公司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买受人签名予以确认。
委托办理商品房权证(现房)的注意事项:
申请商品房权属登记所需材料:
1、江阴市房屋登记申请书(一);
2、初始登记证(盖开发公司公章);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发票;
5、契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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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