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流行,指导全县开展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保护重点人群,降低新冠的发病,减少新冠的传播,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
根据国家应对新冠联防防控工作机制有关通知精神,确定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为:
(一)公安司法干警;
(二)交通、电网、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1、医院与新冠病例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其他医院可能接触新冠病例的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儿科以及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
2、负责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采样、检验的人员,疫情处理机动队员,疫情处理车辆司机;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3、乡镇卫生院以及乡村医生、私营诊所中负责新冠病例居家隔离观察、治疗、访视的医护人员。
(四)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优先安排已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有疫情的乡镇优先安排。
(五)适宜接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
二、新冠疫苗分配原则
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分配主要依据疫苗的实际供应量、各乡镇人口数等因素确定,同时侧重于新冠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根据疫苗每批次实际到货情况,按相应比例下发疫苗(第一批疫苗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
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疫苗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免疫程序、目标人群和接种禁忌、接种点设置与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安全注射、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等。2020年12月29日对医院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卫生院对接种接种人员的培训。
四、加强疫苗监管,保证接种安全有效
按照卫生部《秋冬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和接种工作叫停机制。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五、做好疫苗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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