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反垄断法总论一、垄断和垄断行为的概念一、垄断和垄断行为的概念从法学角度可以这样界定垄断的定义从法学角度可以这样界定垄断的定义:垄断是指经营:垄断是指经营者或其他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从事或形成的受法律禁止的者或其他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从事或形成的受法律禁止的限制和阻碍竞争的行为或状态。限制和阻碍竞争的行为或状态。二、垄断行为的传统分类二、垄断行为的传统分类(一)从垄断组织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进行分类,垄断可以分(一)从垄断组织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进行分类,垄断可以分为: 为: 短期价格协定、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以及其他垄短期价格协定、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以及其他垄断组织形式。( 断组织形式。( 二)从垄断行为特征的不同进行分类,垄断可以分二)从垄断行为特征的不同进行分类,垄断可以分为: 为: 协议垄断、经济优势的滥用和经营者集中协议垄断、经济优势的滥用和经营者集中。(三)从垄断发生。(三)从垄断发生的地域不同进行分类,垄断可以分为: 的地域不同进行分类,垄断可以分为: 国内垄断和国际垄断国内垄断和国际垄断。(四) 。(四) 从反垄断法对垄断规制的态度不同进行分类,垄断可以分为: 从反垄断法对垄断规制的态度不同进行分类,垄断可以分为: 豁免豁免垄断和非豁免垄断垄断和非豁免垄断。(五)从垄断的产生与行政权力关系的不同进。(五)从垄断的产生与行政权力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垄断可以分为: 行分类,垄断可以分为: 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第二节反垄断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一、反垄断法的概念一、反垄断法的概念本书所指反垄断法,是指实质意义上理解的反垄断法。本书所指反垄断法,是指实质意义上理解的反垄断法。从内涵上讲,反垄断法是调整因禁止排除或者限制市场竞从内涵上讲,反垄断法是调整因禁止排除或者限制市场竞争的状态或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从外争的状态或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从外延上讲,反垄断法是禁止反竞争的联合行为、滥用市场优延上讲,反垄断法是禁止反竞争的联合行为、滥用市场优势行为、经营者集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各种法律规范势行为、经营者集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各种法律规范的有机系统或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有机系统或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二、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一)垄断状态(一)垄断状态垄断状态是指经济力高度集中,是企业的资本、生产经营垄断状态是指经济力高度集中,是企业的资本、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的大规模化,即当一个企业或者少数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的大规模化,即当一个企业或者少数几个企业在某种商品或服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到或超过几个企业在某种商品或服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到或超过一定比例,使该领域的竞争受到实质限制,就被判定为构一定比例,使该领域的竞争受到实质限制,就被判定为构成垄断。成垄断。(二)垄断行为垄断行为是指形成垄断状态或谋求垄断状态的各种行垄断行为是指形成垄断状态或谋求垄断状态的各种行为,以及凭借垄断状态所实施的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垄为,以及凭借垄断状态所实施的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垄断行为是各国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在许多国家还是唯一断行为是各国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在许多国家还是唯一的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的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三、我国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三、我国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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