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和复核。
。
⑴首次应试人员完成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需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样表见附件15,可复印或在下载中心栏下载填写),分别到以下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若报考人数超过10人的,原则上由工作单位委派专人代为办理)
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负责审查北部新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市城乡建委16楼勘察设计处;联系电话:63676222)。
资格审查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