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完整版)景观照明工程安全管理细则.docx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照明工程安全管理细则
一、安全处罚条例
现场施工人员没有及时提报身份证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的,严禁进入施 工现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退出施工现场,同时对该施工队伍处以 1000元/ 人的罚款。
所有施工现场必须有专制安全员负责防护区域的安全指挥。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包括项目部)必须佩戴安全帽,对不戴安全帽进入 施工现场的人员,对施工负责人罚款 50 元/ 人/ 次。施工方可以对项目部人员进行监督 并举报至项目部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经调查属实,项目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将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并对施工方进行奖励,每次 100 元。
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者,罚款 50元/ 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施工现 场衣着不整者,罚款 50 元/ 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发现饮酒者,罚款 500元/ 人 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高空作业必须配备主绳和安全绳;高空作业或攀登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 发现一人未正确佩戴使用者,对施工负责人罚款 200 元 / 人 / 次。
所有高空作业的主绳、 安全绳的固定点位置一定要分开; 所有高空作业的主绳、 安全绳严禁在护栏、避雷网线等不牢固位置跨越下楼;所有高空作业的主绳、安全绳与 女儿墙接触位置一定要做好防摩擦防护(建议采用废旧的自行车轮胎) ,严禁使用纸壳 等不耐磨物料防护;高空作业区域底部一定要做安全防护,并且施工队伍要安排专人现 场指挥;高空作业时,工人第一次下掉板携带物料尽量少,楼顶往下送物料也尽量少, 多送几次,严禁大宗物料一次性下吊绳。违反上述规定者,直接勒令停止施工,对于不 予整改者视情况给予严厉处罚。
发现高空抛掷工具、 材料及其他物品行为时, 对施工负责人罚款 200元/ 人/ 次。
施工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成品或施工以外区域进行防护, 造成破坏或污染, 视情节轻重,对施工方处以每处 50-500 元罚款,并限期整改,未整改者或整改不符合 要求的处以加倍罚款。
非特种作业人员私自进行施工机具操作和施工作业的,对施工负责人进行 100 元/人/ 次罚款。
施工方在施工道路上施工时,安全警示牌、警示墩、警示服、安全帽、安全 带等防护不到位时,对施工负责人处以 100元/ 项的罚款。
发现脚手架未按规范要求搭设、 拆除的情况时, 对施工方处以 500-2000 元罚款。
非专业人员私自拆、装机电设备者,对施工负责人处以罚款 100 元/ 次。
私自乱拉乱扯电线者,每次对施工负责人罚款 50 元。
私自挪动消防器材,对施工负责人处以罚款 100元/ 次。
发现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行为、 随地乱扔烟头的行为时, 对 施工负责人进行 20元/ 人/ 次罚款。
生活垃圾及时得当处理, 经检查一处不合格处罚 100 元;施工垃圾不得 乱堆乱倒,否则,处罚 500元/ 处。
每日施工作业结束或更换作业场地时,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打扫清除, 发生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现象时,依据现场卫生情况对施工方处以 20-200 元罚 款。整个项目过程中未出现卫生不达标的情况时,一次性奖励施工方 200 元作为奖 励,在结算付款时一并支付。
建设、监理、项管等单位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有安全隐 患或不文明现象时,根据情节轻重,对施工方处以 200-2000 元罚款。建设单位、 监理、项管等部门所罚款项由造成罚款的施工方承担。 并限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对不服从或限期未整改的施工方处以 500-5000 元罚款。
发现有偷盗现场材料、机具设备的施工人员时,对施工方负责人处以 200-2000 元罚款,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对施工负责人处以 200-2000 元 罚款/ 次。
凡在工地现场发生打架、斗殴情形时,视情节恶劣程度对施工方处以 200-2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施工中如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 未造成影响的, 施工方承担全部返工费 用和事故处理费用;发生较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视事故的性质 和影响程度对施工方处以合同额 5-100%的罚款。
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交底内容进行文明施工, 未达到要求的依 据相应条款进行处罚,对于情节恶劣、影响建设单位声誉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并 视情节轻重,对施工方处以合同额 10-100%的罚款。
建设单位组织巡查时施工负责人要到位,无故不到位的罚款 50 元/ 次。
依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卫生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 现违规行为时,奖励施工方 100-500 元/ 项。
二、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 设备不准使用。

(完整版)景观照明工程安全管理细则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