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知识点.doc《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知识点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二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三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四掌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五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出资额的转让
六掌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与合作条件、收益分配与回收投资七掌握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的出资
八熟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九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
十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合营合作、经营期限、解散终止和清算
十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十二了解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十三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考试内容]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
。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
。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
。
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
。
五、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一个人独资企业及投资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管理人员对投资人造成损害或侵犯投资人权益的法律责任
三企业登记机关及其上级部门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
。
三合伙企业财产
。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
四合伙事务执行
。
。
。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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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
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六入伙与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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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1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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