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怎样发展“一对多”中国海外发展有限企业
“特定多个用户资产管理业务”正式开闸,这为我国的基金管理行业带来了新的改变。 从海外同类可参考业务的发展历程来看,最初这类业务集中于富有些人士和家族圈内,通常含有较高的投资门槛,比如100万美元。经过专属、私密和专业化的资产管理,这些高端用户享受到了通常人难以取得的理财增值服务。发展到以后,“一对多”在海外所对应的关键业务模式是“单独管理账户”。从投资内容来看,在对冲基金等领域,同类可参考业务也有着深厚的存在基础。在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机构理财规模占据了基金企业整体业务相当大的比重,美国的公募基金资产和专户资产发展速度一样迅猛,上世纪90年代初到2021年,公募和专户均增加了20倍。
从海外过去30年来看,共同基金业务的蓬勃发展,使得一般大众也享受到了低成本、分散化投资的专业理财服务。但因为单只产品参加人数多,共同基金产品无法改变其和生俱来的大众化特征;因为监管程度是和用户承受力相匹配的,较低门槛对应的是较严监管,而较严监管也就对应着较不灵活的投资策略。比如,在美国,对冲基金投资者的门槛要求高,监管则相对较松,在该领域则孕育了丰富的投资产品类别。
综合来看,高风险高回报机会的稀缺、最优运作规模的限制,和对复杂投资策略的沟通成本等现实原因,成功推进了“一对多”同类业务在海外的生存和发展。这些业务常常处于一个相对较封闭的圈子,一般大众极难接触到,拥有良好投资统计的资产管理人在提议新的产品时,有时会拒绝新进入者,而老用户通常会成为关键的发售对象,监管限制就是这种做法的出发点之一。
由高净值人士、养老金机构、保险企业、捐赠和基金会、企业和组织所组成的“复杂投资者”,也逐步认识到以下3点是选择这类业务的关键原因:更高回报率的可能;和传统投资较低的相关性;税收优势(针对家族企业或其它应税实体)。
从另一角度来看,资产管理人则通常倾向于和那些熟知行业运作方法、不会过分干预投资、并能为自己的“一对多”业务网络提升价值的高端投资者。
从我国业务来看,“一对多”产品的投资门槛则为100万元,募集规模下限设在了5000万,资产管理人为拥有牌照的基金管理企业。和公募基金相比,“一对多”业务含有以下多个关键特点:业务的私密性,一对多业务提供专属化、私密性服务,用户财产隐私可得良好保障;费率的激励性,一对多业务提供多样化的管理费、托管费及绩效费率的设计;服务的高端性;投资的灵活性。可参考比较的理财品种有:证券投资信托、券商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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