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 学
第一编 法学导论
第一章 P3~P14
第一节 法的研究对象 P3
概念: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和认识成
果的总称。
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结构以及法律关系、法
历史性研究 内在方面
律责任的要素
共时性研究 外部方面 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划分:
法律史学
从法律部门的角度
比较法学
理论法学
从认识论的角度
应用法学
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
一、
西方法学的历史
开始
古希腊
古代顶峰
古罗马
奥古斯都大帝
中世纪
托马斯·阿奎那
职业法学家集团
最灰暗
前(侧重单纯的注
中世纪后期
释)
注释法学派
博洛尼亚大学
后(注释和评论并
重)
世俗化
文复、宗改(13 、14 )
人文主义法学派
链接古代法学和现代法学的纽带
核心: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
解放
资革( 17)
法权世界观
典型表达形式:自然法学派的
“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自然权
利论)
哲理法学派
18 末
独立学科的法学
历史法学派
18 末~19 中
分析法学派
19 世纪前期
哲学家和政治学家的法学
19 世纪中期以后
职业法学家的法学
社会法学派
新黑格尔主义法
社会化
20 世纪初
学派
德意志
新康德主义法学
派
20 世纪 50 年代
新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新分析法学派、行为主义法学派、存在主义法学派、综合(统一)
中期以后
法学派、经济分析法学派、批判法学派和“新马克斯主义法学派”
二、
中国法学的历史
《尚书》以德配天、明德慎
夏商周
起源
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
罚
法(尤为突出)
援法而治,以法治国
儒
道德礼教、礼主刑辅,综合
春秋战国
兴盛和大发展(百花竞放)
为治
墨
以天为法、循法而行
道
顺乎自然“无为而治”
秦
终止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儒法合流、德主刑辅的原则下实行礼法合一
汉
律学兴起(“注释律学”刑名
以儒家原则对以律为主的成文法进行讲****注释的法学
律学”)
东晋以后,私人注释逐渐为官方注释所取代 (《唐律疏议》)
三国
律学正统
还有各种不同风格的法学研究方法和价值取向不一的法
律思想
1840 鸦片战争后
洋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