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推广合同
APP推广协议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xx 科技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
app 推广合同
甲
方:
乙
方: XX 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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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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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鉴于:
甲、乙双方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为甲方(以下可简称为“甲方客户端” )进行推广,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
因此: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署本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术语定义:
乙方平台: 是指乙方所拥有的, 或依据协议乙方具有经营权或推广权的手机软件内嵌广告平台或渠道资源。
用户:通过乙方平台, 下载安装甲方客户端并进行商务活动或其它相关活动的互联网用户或手机用户。
推广服务费:按照本协议书第三、第四条,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4 CPA( cost-per-action ,每次行动成本) :在本协议中,乙方采用 CPA 计费方式向甲方收取推广服务
费,即用户以通过乙方推广下载的甲方客户端的有效安装激活量(每个有效安装激活的行为,都产生
一个有效的 CPA)为基准,向甲方收取推广服务费。
第二条 推广期限
1 推广周期:自 2019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开始后三日内,乙方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届满时,若双方对于本合同
内容的继续履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否则提出异议一方应于合作期满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通知对方。合同顺延期限相当于本合同所约定之一个结算周期;本合同可依此类推,连续顺延。
顺延期间相关合作事项按本合同之约定执行。
第三条 数据核对
有效安装激活量统计依据:
Android 有效安装激活量统计依据:合作期间内,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数据统计平台或数据截图;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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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统计平台或截图数据为准;
IOS 有效安装激活量统计依据:针对 IOS 正版软件推广,甲乙双方针对产品投放进行服务器对接,以
双方后台显示激活量为准,或者乙方提供点击的 mac 地址、 idfa 供甲方比对;针对 IOS 越狱软件
推广,合作期间内,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数据统计平台,最终的结算数据依据以双方共同确认的核
查结果为准; ASO等其他合作,以双方官方邮件下单为准。
如果乙方自行统计的数据与甲方统计数据有误差,则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
如果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统计数据的误差在
5%(含)以下,则以甲方统计平台数据为准;
如果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统计数据的误差在
5%(不含)以上,则应先结算已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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