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编号:2007华东区营运流程第7号
流程名称: 苏南浙北大综超退货流程
生效日期:2007年11月30日
第一部分:流程说明
目的
规范退货操作,提高退货效率,减少损失。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华东综超门店非生鲜商品的退货作业的管理。
流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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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直送商品退货和直通、配送商品退配。
3.1.1.1直送退货:商品由门店直接退给供应商;
.:商品(统配\直通)由门店退给DC.
、临保、汰换、滞销四种类型:
3..1坏货退货是指无法进行二次销售的破损、变质、缺件及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退货,坏货退货标准参照(附件四);
(具体标准参照附件三:综超门店退货保质期管理标准);
3..3汰换退货是指采购列入待清除目录的商品(商品状态为“8”)、换季商品(落季商品,季节一次性买断,状态为“L”)及供应商清场(商品状态为“8”)的商品退货,同时这些商品退货状态为可退,供应商帐款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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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销商品指库存数大于0,食品连续30天(含)以上、非食品连续 60天(含)以上销售数均为0的商品,洋酒、家具连续60天(含)以上销售量均为0之商品。门店商品状态第一位为3,剔除新品
高库存指食品周转超过30天以上(含),非食品周转45天以上(含)的不含税金额3000元以上,其中32、33、34大小家电为1万元以上的单品,剔除DM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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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损商品(玻璃器皿、陶瓷制品、水晶制品等)、贵重商品(烟、洋酒、名酒、玉兰油、吉列刀架、胶卷)要求收货时当场交接确认商品是否完好,对于装卸现场造成的商品破损由装卸人员负责赔偿;易损商品与高值商品运输前DC与门店均应张贴"易损"标签.
.3超过保质期及超过临保处理日期的商品不能退货;
3.,如因门店、DC的原因造成汰换商品超时未退,其损失由门店和DC自行承担;双周报对此进行监控。
3.,有保质期的商品原则上必须是整箱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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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经营保存过程中造成包装破损、配件及赠品短缺,但又可以二次销售的商品由门店做折价销售处理,不能退货;
3.,门店或DC作报损处理,损失计入门
店或DC的商品损耗;
3.3退货的时间规定:
3.(汰换、临保)、17号(滞销、采购零星汰换、临保)、27号(坏货、临保);
3.3.2DC负责在每月13日起\21日起\30日起去门店拉回退货,且DC在一周内将货拉回配送中心,对于退货量较多且DC无法在一周内处理完毕的需报小区管理部及物流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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