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docx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
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典当业的管理,保障典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典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典当机构设立、变更、终止 的审批以及对典当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典当行是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 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金融企业。 第四条 典当行应比照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组建。 典当行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依法纳税。 第五条 典当机构的名称必须含有“典当行”字样。其他任何组织的名称不得 含有“典当行”字样。 第六条 典当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服务群众、发展经济为宗旨。 第七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典当行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典当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八条 申请设立典当行,必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审核,由中国人民 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批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 第九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设立典当行。 第十条 禁止设立个体典当行,禁止非典当行经营典当业务。 第十一条 典当行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二条 设立典当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的人民币实收货币股本金; (二)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有完备的典当行章程; (四)有固定、安全的营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第十三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申请人应按规定进行典当行的筹建。筹建典 当行,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建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报告; (三)典当行章程草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其简历; (五)拟定股东的财务状况材料及其出资的承诺文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典当行的筹建工作应当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之日起180天内完成, 筹建期满未能达到开业要求的,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筹建工作后,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 分支行申请开业。申请开业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筹建情况及开业申请报告; (二)典当行章程和必要的规章制度; (三)人民银行认可的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本金入帐凭证复印件;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简历; (五)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经批准开业的典当行,应当持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营业 许可证》到公安部门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第十七条 典当行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注册股本金股本结构及修改 章程,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第十八条 典当行不得擅自终止营业。典当行因故不能继续营业时,应当书面 报告原审批机关,经批准后方可停业。 第十九条 典当行撤销或合并,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出书面申请 ,经原审批机关审批后,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清理债权债 务,处理契约关系,缴销《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Zhou666999
  • 文件大小37 KB
  • 时间202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