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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员哨声手势跑动原则选位
裁判员哨声、手势、跑动原则、选位
(一)裁判员的哨声与手势
1. 裁判员的哨声
哨声是裁判员管理一场比赛的主要信号,它不仅是比赛行止的命令,而且哨声运用得是否准确及时、清晰果断,往往会影响运动员和观众的情绪。准确及时的哨声,必然引起场内外人员的共鸣,提高对裁判员的信服感;反之,准确性差、哨声响得不是时候、多余的哨声充斥于比赛进行之中,必将招致场内外的厌恶和反感。因此,作为裁判员,一哨在手,应当充分意识到每一声哨都关系着整场比赛能否顺利进行。
(1)比赛进行中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
根据比赛的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哨声,目前在国内比赛中,对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及对哨声的要求统一如下:
①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一声哨,哨声稍长。
②比赛结束。二至三声短促哨,接一声长哨。
③胜一球。一声长哨。
④执行罚球点球。一声哨,哨声稍长。
⑤裁判员令比赛停止时,应及时鸣哨。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如球出边线或球门线成死球,以及掷界外球、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裁判员坠球等恢复比赛时,可不鸣哨。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则可酌情鸣哨,例如:
A球已越出边线或球门线,而队员尚未停止比赛活动,裁判员应鸣哨示意球已出界。
B在执行定位球恢复比赛时,有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现象,裁判员予以纠正时,可以简短的哨声示意。
C在守方罚球区附近或罚球区内由攻方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在纠正守方队员退到距球米的过程中应向双方交待明确,待纠正后再以信号恢复比赛,这种信号可以用哨声或用明确的手势示意。
D场上队员发生争执时,裁判员应以连续急促的哨声加以制止
(2)鸣哨的方法与要求
如前所述,哨声是裁判员使用的主要信号,必须准确及时,清脆果断。哨声虽不能代替复杂的语言但在很大程度上足以表达出裁判员在判罚时是否坚决果断,信心十足。一般地说,对裁判员哨声的要求,是在判罚及时准确的基础上,鸣哨清脆有力,强弱适度。如比赛开始、比赛时间终了或判某队胜一球的哨声应稍长,但也应适度,过长就会使人感到多余而讨厌。又如,判罚犯规的哨声,就应根据犯规的轻重程度有所区别,如系一般犯规,只须长短适中,清脆有力的一声哨即可;如出现粗野、严重的犯规,就以突发性的有力强音,显示出规则不容触犯的威严,虽未使用语言,却要向犯规队员表达出"你的犯规够严重的"这样一种示意,哨声本身就要对犯规队员起到告诫作用。
减少不必要的哨声,是裁判员在场上必须重视的一项艺术。要提高哨声的"威严感",裁判员应首先自我"净化噪音"。有的裁判员在吹判犯规时****惯于在鸣一声长哨之后连续不断地加以琐碎哨声,有时为了纠正踢定位球地点上一丁点差误,也是琐碎哨声连绵不断,而且吹得震天响,这种多余的哨声,只会破坏比赛气氛,是极不可取的。
哨声是裁判员最常规的武器。开始、恢复、结束比赛、任意球、球点球、需出示红黄牌的非体行为和严重犯规等等均有不同,吹出轻重缓急,一听了然。此外,应充分发挥其提示作用,如维持米时多用一声哨可能少出一张牌。
在有些情况下,哨音与身体语言可以并用。小的犯规哨音短小、手臂动作小;中等的犯规哨音中等、手臂动作中等;大的犯规哨音大、手臂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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