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三无”人员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暂行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三无”人员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暂行办法.doc“三无”人员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暂行办法
为保障“三无”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市社会福利院接收市区 18周岁以上的“三无”(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 (抚养、扶养人))人员工作程序,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 接收原则
“三无”人员进入市社会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坚持按本人自愿、 逐级审批的原则进行。
二、 接收对象
一是由辖区民政局送养的具有本市户籍的“三无”人员;二是由 市救助站送养的查找不到家人的年满18周岁的“三无”人员。
三、 送养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市区送养“三无”人员
1、送养程序
(1) 申请人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因智力残疾等无法 表达意愿的,由社区居委会或者亲友等其他人员代理提出申请,同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社区居委会接到申请后,核实申请材料是否真实、规范, 初审符合条件,出具“三无”证明,由负责人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 上报街道办事处。
(3) 街道办事处接到社区上报的申请后,到辖区民政局领取《城 镇“三无”人员入住市社会福利机构审批表》,并组织人员对申请人
家庭情况、生活来源、资产情况、亲属关系、监护人情况等进行入户 调查核实,其中住房属私有房产的,需出具房管部门发给的私有房屋 产权证;属租住公有住房的,需出具房管部门发给的房屋使用证。对 于拥有其它个人财产的“三无”人员,需出具财产清单(或由街道办 事处和居委会组成财产清理小组负责清查登记)。
检查完成后由检查人员将调查核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和“三无” 人员签署的个人财产委托处理书(资产处置收益优先用于“三无”人 员安置),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后,上 报辖区民政局审核。
(4) 辖区民政局接到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城镇“三无”人员入 住市社会福利机构审批表》、核查报告和个人财产委托并在本社区及 市级报刊同时进行公示,7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上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5)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对拟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 “三无”人员,组织市社会福利院和辖区民政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后报业务主管领导,在《城镇“三无”人员入住市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表》中签署意见。
(6) 经批准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三无”人员,由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签名人)持审批材料、1寸照片6张、送养人档案等到市社 会福利院办理入院手续,确定入院时间。
(7) “三无人员”入院时一并携带特殊用品(如轮椅、助行器等)。
(8) 对拟送往市社会福利院入住的危重病人,需先由辖区民政 部门对其实施医疗救治,待病情稳定康复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持 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等材料,将其送入市社会福利院入住。
2、需要提供的材料
入院申请书。
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三无”证明和核查报告。
三甲以上医院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包括:乙肝五项、胸 透、癫痫病等。
市三甲以上医院诊断无传染病证明,咸阳市精神卫生定点 医院鉴定无精神病证明。
低保证、低保金领取卡、医保卡,残疾人证。旁系亲属转 移监护权声明书或公证书。
“三无”人员签署的个人财产委托处理书。
辖区民政局在市级报纸刊登的7天公示凭证(内容由社会 福利院统一纸质格式)。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

“三无”人员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暂行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小雄
  • 文件大小85 KB
  • 时间2021-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