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制度改革须慎之又慎.doc农地制度改革须慎之又慎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农地制度改革 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引起热议的国研中心 “383”改革方案提出了 “在现有土地权属基础上,赋 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农村集 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的主张。也有学者强调要给农 民“完全的土地产权”。我认为,这种看法和主张需要 再探讨。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单个农民或家庭拥 有的只是集体土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允许流转(抵 押、转让)的也只是在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在拥有经 营权的情况下再提出“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抵 押权和转让权”,这实际上就是要改变“现有土地权属” 即集体所有制;“给农民完全的土地产权”,可以自由 买卖土地,实质上是变相的农地私有化!而且“农村集 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巾”买卖的也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若是私人购买,就变成土地私有制;同时,少数拥有能 够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农地的农民就可以获得土地的市 价(包括全部土地增值收益),从而暴富起来,这也是 极不合理、极不公平的。
的确,通过土地私有化或者变相私有化、市场化、
自由买卖、资本下乡,可以使得农地向少数家庭农场、 种田大户和资本经营的农业企业集中,实现所谓“农 业规模经营”。但这将使数以亿计的农民失去土地,无 法生存和致富。
看看下面美国与中国一组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 就会明白这个道理。
2010年,美国拥有可耕地24. 45亿亩,农业就业人 口只有284. 6万,劳均耕地859亩。在2020年至2030年 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基本实现、城镇化率达到70%时, 中国人口也将至少达到14亿,也就是说农村人口仍然 还有4. 2亿。考虑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按照劳动年龄人 口占60%计算,中国农村劳动力还有2. 52亿。按照18 亿亩耕地计算,劳均耕地只有7亩。
如果按照美国的农业现代化方式,建立以私有制 为基础的家庭农场,搞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 经营,18亿亩耕地只需要200多万农业劳动力,2. 5亿 农村剩余劳动力将成为无地农民。而中国工业化和城 镇化已基本实现
农地制度改革须慎之又慎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