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委托合同的解释.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委托合同的解释.doc委托合同的解释
过失,但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 费用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其在委托权限内处理事务的后 果,均应由委托人承受。但受托人则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 处理委托事务,并尽注意义务。受托人应尽注意义务的程度, 因委托合同为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在有偿委托合同中, 因可获得报酬,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高度注意义 务,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即使过错轻微,也不免除损 害赔偿责任。在无偿委托合同中,因不取得报酬,受托人在 处理委托事务时只需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同样的注意义务 即可,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 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尽管如此,无偿委托合同同样具有风险。 在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时,委托事项和要求应尽量明 确。此案中,如能多叮嘱一句,可能会避免损失。在无偿的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下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 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所谓 重大过失是指一般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都能预见 到,而行为人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致使损害后果发生。 由于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没有报酬,因此,其当事人在履
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受 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 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 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为 自己的利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造成损失。最后一种 损害是受托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造成的,自然应当由受托人 予以赔偿。前3种均是为委托人利益而造成的损害,涉及到 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分情况认真研究。第一种情 况,实际上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 中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受托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委托人于委托事务或者指示中有过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侵 权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下的赔偿属于违 约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即: 损害是由谁的过错造成的,谁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 错,就是指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委托人的过错就是委托 他人办理事务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包括委托人指示不 当和对损害应当预见但因疏忽而没能预见。受托人的过错就 是违反了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应尽的义务,受托人的注 意程度,一般认为因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而不同。受托 人有报酬时,处理委托事务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无 偿处理委托事务的,负有与处理自己事务同一的注意义务。
也就是说在无偿委托的情况下,受托人对损失的发生具有重
大过失时才负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相比有偿要轻
二、委托人是否有权要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为双务、不要式、诺成合同。合同中,受托 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受托人行使权利,只 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并应亲自代理,在代理的同时还 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该案中,被告受原告所委托,亲 自为原告收取亲友所送礼金,其行为完全是按照原告的授权 所为,并无违约情形。被告在收取礼金后,理应将所收礼金 如数交给原告,但由于被告在婚宴用餐过程中不慎将礼金丢 失,导致不能把所收礼金交给原告,从而给原告造成损失。 按委托合同一般归责原则,被告应承担过错损害赔偿责任, 但《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无偿委托

委托合同的解释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小雄
  • 文件大小87 KB
  • 时间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