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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贿罪终身监禁的司法适 用问题
黄 丽 勤
摘 要 我 国刑法 第 条第 款规 定的终身监 禁不是死缓或无 期徒 刑 的执行 方式 ,而是 死刑立 即执行 的
替代措施 ,是 与刑 法总则规 定的普通 死缓相 并列的特 别死缓 制度 ,两者的适 用条件和 法律后果各不相 同。对 于本
应判处死刑立 即执行但被判处死缓 同时决定终 身监禁的犯罪分子 ,即使其在 死缓执 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也不
得减 为有期徒刑 年 ,而仍应减为无期徒刑并且禁止减刑、假 释 ,至于在终 身监 禁期 间有 重大立功表 现 的,自然
也不得减刑、假释 。由于终 身监 禁替代 的是死刑 立即执行 ,因此对 于刑法增设终 身监禁之前发生的*** 罪受贿 罪
判 处终 身监禁 ,并不违反从 旧兼从轻原则。
关键词 死刑 ;终身监 禁 ;替代措施 ;减刑 ;缓期 两年执行
中图分类号 .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 — —
年 月 日生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 》第 条第 款规定 ,“犯第一款罪 ,有第三项规定
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人 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 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
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从而首次 以分则立法的方式 ,在刑法中确立了针对***、
受贿罪的终身监禁制度。但是 ,由于刑法总则并未规定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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