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很简单啊, 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 生表一), 姓名( 女方), 身份证号码填女方, 性别女, 民族, 出生日期( 女方), 参加工作时间, 缴费人员类别, 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 邮政编码, 居住或通讯地址, 生育日期, 生育类别, 本次生育胎儿数,终止妊娠前的怀孕周数,产假终止原因,产假终止日期,产假天数(注意,这里填写 90 天),生育津贴(按女方基数/30*90 天计算),是否为晚育(是),享受晚育奖励津贴人员的姓名( 男方), 享受晚育奖励津贴人员的公民身份号码( 男方身份证号码), 享受晚育奖励津贴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男方生育险基数),晚育假天数( 30 天),晚育奖励津贴( 男方生育险基数)。产假总天数( 晚育 120 天, 晚育+剖 135 天) 生育津贴合计( 女方+ 男方)。下边还有个虚线的小框, 女方( 是否) 参加生育保险, 男方( 是否) 参加生育保险, 晚育奖励津贴享受人:女方男方(以上划勾选择)。女方签字:男方签字,男方所在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此表一次两份, 同时出具生育服务证, 结婚证, 出院诊断证明书, 婴儿出生证明,以上要原件复印件。另外要男方单位开具男方已休 30 天晚育假的证明。此表表头要填写女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盖女方单位公章。这就 OK了, 很简单, 有不懂的再问我。晚育的 30 天奖励假规定是可以男方休,也可以女方休,但现在因为男方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比女方高, 想奖励假按男方生育基数领取津贴, 那么就要开证明, 证明晚育假是由男方享受的。男方可以不休假, 大多单位也确实不会批这个假, 但现在不是要从社保“骗”钱出来, 不得已的吗。生育津贴需要缴费多久才能享受? 2011-02-18 22:57:25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前提下可在怀孕生产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但必须在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 1 年以上, 否则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享受待遇需具备两个条件通知规定, 生育保险缴费率依照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 %缴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 1 年以上, 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但在当年转业、复员、退伍的人员及当年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已按规定及时参加生育保险者,不受累计满 1 年的限定。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月平均工资 25 %发据悉,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缴费工资除以 30 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发放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此外, 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 按生育津贴的规定执行。而在生育医疗费上, 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流产发生的医疗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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