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实施计划方案.docx物业承接查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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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物业承接验收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重要制度之一,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物业项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
责任,避免物业服务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物业服务纠纷 , 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由业主或其委托的机构对即将交付使用物业的建造质量、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是物业服务工作的基
础和前提条件。制订《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将为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提供可操作性依据。本细则制定是
以现行国家规范、规程、标准为依据,结合 ICC. 武汉环贸中心建筑工程质
量及物业服务企业现有实际水平并吸纳了企业的先进经验,其总体承接验
收标准水平高于行业标准,与规范、规程一致。
——适用 ICC. 武汉环贸中心区域内的所有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与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进行的物业共用部分及非共用部分的查验交接和物业服务交接活动;
——增加各个部位及系统设备设施的查验方法及查验标准。
目 录
总则
术语
一般规则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强电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电梯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楼宇自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综合布线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空调各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要求
绿化工程的承接查验要求
钥匙的承接查验要求
总则
目的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各自的责任,避免物业管理中因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 。
. 适用范围
ICC. 武汉环贸中心区域内的物业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或其委托的物
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物业工程建设项目(含共用
部分和非公共部分)查验交接和物业服务交接时,适用本办法。
术语
. 物业承接查验 :
在正式接管物业项目之前,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
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在移交物业项目过程中对建造质量、
管理资料、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验收。
. 物业公共区域 :
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
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物业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
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业主共有的附属设
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
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
房屋等。
. 非公共部位
属于房屋本体建筑范围,以及合同承诺的交房标准,主要包括业主户
内设备设施。一般包括:户内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墙面、
地面、天花、门厅、楼梯、走廊通道、门窗、户内配电箱、弱电箱、
门禁、对讲、消防、给排水、燃气管道及设施、照明、空调(含制冷、
采暖设备)、精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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