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
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UATAI SECURITIES CO.,LTD.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元
发行股数 1,67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6,67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 日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
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1、股东周志文、昭衍药物、香塘集团、冯宇静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洪山、蒋立新
和徐向青承诺:自 2009 年 8 月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且自
股份流通限制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转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其所
及股东对所持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前述股份总额的 50%。
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周志文和冯宇霞、冯宇静,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张洪山、蒋立新和徐向青承诺:在其担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1‐2
3、其他股东承诺:自 2009 年 8 月增资完成工商登记日后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
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转让的前述股份将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前述股份总额的 50%。
4、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冯宇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昭衍(北京)药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也不要求昭衍(北京)
药物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商)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股东周志文、昭衍药物、香塘集团、冯宇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洪山、蒋立新和徐向青承诺:
自 2009 年 8 月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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