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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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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法第九章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法〔基本知识点〕第一节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权利能力的含义很广,它包括一般权利能力和特别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即民法学上所讲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特别权利能力是外国人在一般权利能力之外, 在内国所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或资格。这些权利与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公共秩序等重大利益密切相关, 各国大都以特别法规规定外国人在这些方面的权利范围。由于各国民法对出生和死亡的概念理解不同或作了不同的规定, 法律冲突不可避免, 具体说来, 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 .在权利能力开始方面,各国民法的理解与规定有很大差异, 概括起来有阵痛说; 露头说; 独立呼吸说; 出生完成说; 存活说等。由于各国对于自然人权利能力开始的时间标准规定不同, 法律冲突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这在继承关系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动画:人的发育出生过程) 2 .在民事权利能力终止方面,各国均以自然人的死亡为权利能力的终期, 但何时为死亡以及对于生理死亡的标志和宣告死亡的具体规定, 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有较大分歧。在生理死亡方面, 关于公民自然死亡的时间界限, 各国采用的标准不尽相同。即使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由于各国规定的" 推定存活制度" 不同,(动画: 一家三口人在一次车祸中同时死亡) 也会使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产生冲突。(相关案例见 ) 在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方面,各国的法律冲突表现得更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有的国家同时存在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 而有些国家则只是作单方面规定。(2) 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的时间各异。( 3) 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发生效力的日期不同。(4)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实际法律后果不同。( 动画: 在一次地震事故后失踪的人,其妻申请宣告死亡)三、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对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大致有三种做法:( 1 )适用有关法律关系准据法所属国的法律。( 2)适用法院地法。( 3 )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但大多数国家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这种方法也最为合理。四、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对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有三种不同主张:( 1 )由当事人国籍国管辖;( 2 )由他的住所地国宣告; (3) 原则上由失踪者本国法院管辖, 但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 可由其住所地国或居所地国管辖。而大多数国家采取第三种观点。对于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的法律适用, 各国立法和实践原则上均适用失踪人属人法;但视失踪人国籍、住所、财产情况有以下不同主张: (1) 适用失踪人的本国法。(2) 有些国家主张适用失踪人住所地法。(3) 原则上适用失踪人本国法, 但内国法院对死亡宣告有管辖权时适用法院地法。(4) 原则上适用失踪人本国法, 但涉及在内国的不动产时例外。( 5 )原则上适用失踪人本国法,但失踪外国人在内国有财产及应依内国法的法律关系时,适用内国法。第二节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一、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 参加民事关系, 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由于各国民法对成年年龄, 构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以及禁治产制度的规定不同,在涉外民事交往中,有关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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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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