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docx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水平,根 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 规,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应当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 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 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学校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管理的科学 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人文化目标,做到管理育人、 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依法履行管理学校 教学及其他行政事务的职责。校长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 任职资格,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管 理能力。
第五条 学校应当健全基层党组织,并充分发挥基层党 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 织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
第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 要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落实教职工对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 督的权利。
第二章校务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当坚持依法治校,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依照章程制度 管理学校内部事务。
第八条 学校应当按照办学规模设置教育、教学、总务 等工作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学科组、年级组。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各部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 工作机构、图书室、实验室、各类功能教室的责任人和管理 要求。
第十条 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 师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重 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行政、教育教学、教师考核、 学生学籍、经费资产等各类档案,保管、使用好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将学校重大决 策、财务收支、福利待遇、评优评先、收费项目及标准、招 生政策等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健全处分教师、学生的程序,做到 处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明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及 时、妥善处理教师、学生申诉。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自觉接 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 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第三章学生管理
第十七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在教育行政主管部 门划定的服务区域,组织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 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坚持免试入学制度, 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录取新生。
第十九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积极配合地方政府 采取有效的控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义 务教育。
第二十条 初中、高中招生不得以小学、初中学生竞赛 成绩作为依据和参考因素。
第二十一条 高中应当按照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
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第二十二条 高中应当按照规定招收市域、县域内的学 生。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在全省范围或跨设区市 招生。
第二十三条 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招生考试,不做 违规招生宣传,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超生学校合理规模 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有利于教育教 学及学生身心健康的原则,严格控制教学班学额,小学每班 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 50人、高中每班不超过 56 人。提倡小班化教学。
第二十五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教育资
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举
办各种形式的“奥班”、“奥赛训练班”等。
第二十六条 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面向全省或全
市范围招生的重点班、竞赛班等特殊配置的班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入
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完整的请假、销假制度,发 现学生旷课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尽快让学生返校上课。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帮扶学****困难学生的
工作机制,给予学****困难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制止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 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危害学生健 康成长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对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不得 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支持学生建立社团,开展有意义 的社团活动,加强对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行 为****惯。
第四章教职工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cjl201702
  • 文件大小16 KB
  • 时间202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