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le was written in 2021
广告公司专利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格式精编
周宏来与北京威克广告公司专利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北 京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裁 定 书
(XX)一中民初字第11046号
原告周宏来,男,汉族,XX年4月3日出生,住北京市东城区东石槽胡同23号。
委托代理人刘添实,北京市大正国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威克广告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3号立恒名苑3栋1804室。
法定代表人李凤秋,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宋敏,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君,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周宏来诉被告北京威克广告公司专利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10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4年1 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周宏来及其委托代理人刘添实、被告北京威克广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宋敏、张君到庭参加了诉讼。2004年3月9日,原告周宏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周宏来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周宏来撤回对被告北京威克广告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435元,减半收取4717、5元,由原告周宏来负担(已交纳)。
代理审判员 赵 静 代理审判员 姜 颖 代理审判员 苏 杭
XX年三月九日
书 记 员 芮松艳
版权所有: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广告公司专利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格式精编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