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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培训教程汇集(13个doc)6.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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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培训教程汇集(13个doc)6
第14章 企业电子商务税收筹划
税法与电子商务的不相适应为企业带来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电子商务中企业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电子商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互联网的使用者极具流动性、隐匿性,过去必须“出场”的经济活动,现在可以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
税务当局很难跟踪判定服务的所在地和产品的使用地,把某项所得的来源,同特定的地理位置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变得非常困难
从而导致来源国面对实质未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却无从征税的局面。

其次,电子商务不需要从事经济活动的当事人必须在交易地点“出场”:产生了常设机构的认定问题
还有,网络贸易中,服务器允许国内外任何满足条件的客户下载数字化产品,那么该常设机构就有可能有多个国家的来源收入
由于产品被谁下载难以确认,导致这部分利润难以统计、划分,造成征税上的困扰

最后,对无形的、数字化商品或劳务征收增值税困难。
互联网上一切可数字化的产品都能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传递转让,使得产品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
再有能数字化的信息一般都有版权法保护,在互联网上传输时往往己经加密,在其被解密还原之前
税务当局很难确认所得为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
电子商务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利用所得性质的筹划
利用常设机构的筹划
电子商务中税收筹划其他切入点
利用所得性质的筹划
电子商务将原先以有形财产形式提供的商品转变为数字形式提供,使得网上商品购销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服务所得还是销售商品所得,目前税法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税法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和无形资产的使用规定了不同的税收待遇。
利用所得性质的筹划
而且,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与普通企业执行的营业税税率不一
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
而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普通企业则需缴纳5%的营业税
那么,被定性为什么样的企业就成为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
利用所得性质的筹划
再如,对来源于中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须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而在境外提供劳务有可能在中国免缴税。
另外,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因性质不同,将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
其中,我国税法就中国居民的全球所得及非居民来源于我国的所得征税,对不同类型的所得,税法对收入来源的判断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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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