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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docx


文档分类:医学/心理学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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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县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县人民医院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院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制度,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省人民医院以及我县3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
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时,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 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住院信息,登记信息和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患者因某一种疾病经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同一种疾病在原就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复查(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时,可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二)建立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1、实行首诊和转诊责任制。患者入院时,书面告知分级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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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