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所2020年药化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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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街道食药所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城同创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保障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各项职能职责,守住了辖区不发生重大药品、化妆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巩固了药品、化妆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局面。辖区内药店共21家,医疗机构16家,化妆品68家。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进一步优化药化监管模式
(一)牢牢抓住药品质量监管这条主线,强化药品标准监管,大力巩固已认证过的企业药品gsp认证成果。突出抓好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一是深化药品流通监管。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活动集中整治,督促各药店、医疗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效果。督导辖区16家医疗机构、21家零售连锁企业,对照十项问题逐一自查;
21家零售连锁企业监督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185人次,检查74家次,给予警告1家,给予1家当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000元。
(二)对照国家总局不合格防晒类化妆品开展进行依法查处的要求,对辖区内化妆品市场进行逐一、逐批次进行清查。按照区局关于对92批次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104批次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88批次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进行依法查处的要求开展风险排查、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等。我所化妆品监督检查共检查化妆品13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88人次。
,进一步完善社会共治机制
坚持把行业自律、群众参与与部门监管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各类市场主体、消费人群在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工作新格局。一是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能。二是强化新闻宣传引导。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以开展药品基础性大检查为契机,重点检查药械的质量、来源、贮存环境,积极宣传保持规范药房的意义及要求,目的是使他们认识到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加入到自觉执行药品法规,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上来,以确保药品质量和群众的用药安全。二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所有药店负责人签署了驻店药师在岗保证声明书,郑重承诺因药师不正常在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店将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所有药店均上交了驻店药师在职在岗承诺书,保证其在职、在岗、在位、绝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其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
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开展不合格药品监督检查,对照文件要求,在辖区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全面开展不合格药品的清查下架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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