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转让居间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住所:_
法定代表人:
居问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
住所:_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鉴于甲方在 项目的需要,鉴丁乙方与 投资有限公司的 良好合作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从投资有限公司处获得土地转让权提供媒介 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为促成甲方获得土地转让权开展工作。甲方与 投 资有限公司订立任何形式合作协议后,乙方居问事项视为完成。
第二条居问期限: 从年 月曰至 项目开发完毕(三年内)止。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 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土地转让价款的 %即万元人民 币。
2、 甲方应在与 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合同工作日内现金支付报酬给乙方。
3、 甲方获得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土地后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乙方拥有甲方地
面所有建筑和设施销售款额的%每月底结算。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问费用的承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问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 行主要义务: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B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 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投资有限公司私下成 交的,应按照 华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
(二) 甲方未按期如约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当支付报酬总额的_% 支付违约金;
(三) 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申通行为的, 甲方除按约定支付 报酬外,还应对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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