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1总则
,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企业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法规[2002]181号文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合同的签订、 履行、变更、解除、审核和批准;适用于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考核、奖惩和合同 纠纷的处理。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 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问合同等。
、法规,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规章的要求。 禁止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各种违章的合同、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本公司利益,牟取非法收入。
,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 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十预。
2合同管理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一名 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合同管理。
:
、贯彻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合同管理员进行业务学****培训。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各单位、各部门的合同管理 工作。
,负责对重大合同的法律审查, 牵头组织合同审查和审签工作。
、部门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负责合同纠纷的仲裁、 诉讼工作,并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活动。
、各部门递交的“重大合同审查表” (见附件)建立公司重大合
同台帐。
、各部门“授权委托证书”
、各部门合同分管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部门分管负责人职责
、贯彻合同法及其他法规、政策;
、本部门合同的谈判、签约工作。
、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部门合同台帐,对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分类,保管。 对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分期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
,办理重大合同的报审手续,指导、监 督、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负责向公司上报本单位、本部门的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情况的统计报表
、合同表格,做好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登记,协 助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办理本单位、本部门“授权委托证书”
、本部门的合同纠纷。
。
重大合同是指:合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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