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丰化工有限公司
技 改 奖 励 办 法
二。。七年七月
泰丰公司技改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的科技进步,充分调动和激励全体员工,特别是科技人员开展技术创 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方位的挖掘潜力,使生产成本不断下降,产 品品质不断提高,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泰丰公司技改奖励 办法》,对在科技进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贡献者,作如下奖励规定:
该办法是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生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奖励范围为:采用和 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用于生产,以及对外合作、引进、消化、吸收的项目,促使生 产成本降低,在革新挖潜,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经技 改领导小组评审后,按一定的程序,对照标准,严格进行评定,然后实施奖励。该办法还明 确把科技成果作为今后个人晋升和评定职称的主要依据。
本办法适用于泰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一、 生产过程中技术改造的奖励标准
在生产过程中提出改进办法,通过实施获得成功,形成永久性经济效益的,具体奖励办 法如下:
(一) 原创性建议:原创的意思就是内容不是抄录别人的,而完全是自己创作的,且是 公司目前技术档案中所没有的。
1、 年新增效益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奖励金额按年新增效益的 20%十算;
2、 年新增效益在100万元以上,其中100万元以内部分,按 20%计算奖金,超过100万 元部分,按8 %计算奖金。
注:上述奖励均为一次性奖励。
(二) 交流后所产生的建议:通过与子公司或同行交流,产生启迪后所提出的技术改造 建议。
1、 年新增效益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奖励金额按年新增效益的 10%十算;
2、 年新增效益在100万元以上,其中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0%计算奖金;超过100万 元部分,按4 %计算奖金。
注:上述奖励均为一次性奖励。
二、 项目投入的奖励标准
1、在项目投入时(主要指老产品的扩建、改造、拆迁及新项目的投入等) ,项目领导小 组指挥、组织有方,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根据贡献大小,由公司决定,予以适度奖励,
上限一般不超过100000元;
2、在项目投入中,通过对方案的调整、优化,能够减少投入或利于管理的建议,视贡献
大小,一次性奖励 10000〜50000元。
三、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
主要是指公司内部员工,在安全、工艺、质量、设备、环保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1、 在技术改造、生产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小改小革的,经采纳实施后,取得 永久性经济效益的,奖励标准见第一条;
2、 对能显著提高产品质量的合理化建议, 经采纳后,取得预期效果的,一次性奖励2000〜 50000元;取得永久性经济效益的,奖励标准见第一条;
3、 在安全、环保、管理等方面,提出新的管理办法或建议,经采纳后,确有其效,根据
适用范围,解决难题的程度大小,结合先进程度,一次性奖励 2000〜50000元;
4、 提供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有价值的信息、 资料经采纳应用后, 确有效果的,视贡献大小, 一次性奖励
2000〜100000元。
5、 对于一般性的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一次性奖励 50〜500元,以表示鼓励。
四、 对外合作(含新品开发)奖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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