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所填表格: 1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两人或者两人以上提取时使用)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购买商品房: 1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1 )《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 12 个月之内); (2 )首付 20% 以上的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3 )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 (4 )专管员证(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证) (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5 )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2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2 )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备案证明包括加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章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者加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章的网上备案证明)( 备案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 12 个月之内); (3 )首付 20% 以上的购房发票(或者收据)。(4 )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 (5 )专管员证(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证) (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6 )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二) 购买公有住房( 以房改价或者以经济适用房价购买公有住房): 1 、已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1 )《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 12 个月之内); (2 )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3 )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 (4 )专管员证(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证) (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5 )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2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1) 房改部门出具的公房出售审批表(审批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 12 个月之内)、花名表; (2 )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3 )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 (4 )专管员证(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证) (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5 )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三) 购买二手房( 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1) 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 12 个月之内); (2 )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3 )契税发票; (4 )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 (5 )专管员证(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证) (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 (6 )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 (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四)购买本单位集资房(原件及 A4纸复印件): (1 )《基建计划》; (2 )《国有土地使用证》;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 )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协议)(签定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 12 个月之内); (6 )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7 )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 (8 )专管员证(或者有效居民身份证) (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注: 职工配偶提取本人公积金时的需提供: ①、以上( 1)—(6 )项资料 A4 复印件(加盖集资单位公章和已办理提取的分理处的业务受理章); ②、已办理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j1658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