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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与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县项目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由建设项目方带征的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地:履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1)。
(2)居住小区、、。
(二)中心绿地内硬质景观。
(1) 布置在项目中心绿地内的硬质景观如铺装以及亭、台、榭等园林建筑小品,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占地面积可视为绿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不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20%计算绿地率。
(2)布置在项目内不计算绿地率的硬质铺装,铺装上种植乔木,乔木树干胸径6cm≤¢<,乔木树干胸径10cm≤¢<20cm的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树干胸径¢≥。
(三)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折算系数见表一
表一
绿 化 类 型
要 求
折算系数
悬空建筑(阳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
悬空高度≥
100%
>高度≥1 m
50%
高度<1m
不予计算
备注:高度指建筑物底面相对室外地坪的标高
(四)绿地范围内的水体:
1、主要类型:
景观水体;
跌水;
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自然生态的各类生产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2、折算系数见表二
表二
要 求
折算系数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
100%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
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五)屋顶绿化
1、主要类型:
①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②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③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和一层屋顶绿化。
2、折算系数见表三
表三
绿化类型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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