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行法定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
三个基本原则
1
2
3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刑法
原则
争论
确立
提出
西方思想家:罪刑法定、罪刑等价、刑罚人道
学 者: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罪责自负、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主客观相一致、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1997刑法:罪刑法定、平等适用刑法、罪刑相适应
一、罪刑法定原则
思想
基础
要求
具体
实施
含义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渊源
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
法律对行为应客观评价
司法应尊重立法原意
知法才能自觉规范行为
1
自然法理论
2
三权分立思想
3
心理强制说
3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摩梭走婚****俗
1
疑罪从轻,疑罪从无
2
辛普森案
胡登举案
从旧兼从轻
4
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3
禁重法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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