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3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和管理,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我省实施的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纳入基本建设的法定程序,工程建设各有关责任主体及个人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 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交付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不得办理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六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勘察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
工程勘察文件是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工程设计文件是指包括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项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基坑边坡支护设计、加固工程设计、建筑节能专项设计等。
在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之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先审查项目的工程勘察文件。设计企业不得将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作为设计依据。
第七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和监督。
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的认定
第八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省实际认定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认定实行总量控制,并定期予以调整和公布。
审查机构和技术审查人员实行认定制度。审查机构或技术审查人员经所在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附件1)或《施工图审查人员认定证书》(附件2)的,方可从事施工图审查。
第九条 审查机构应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实体。审查机构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现行收费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审查费。
(一)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为一类和二类。
一类、二类审查机构的认定条件按建设部第134号令执行。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认定条件按建设部第134号令和111号令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技术审查人员包括专职审查人员和兼职审查人员。专职审查人员是指只受聘(含退休返聘)于审查机构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兼职审查人员是指从勘察设计企业聘用的兼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
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兼职审查人员不得审查与本人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企业完成的施工图。
(三)审查人员分为两级。一级审查人员负责审查相应专业的项目,范围不受限制(不含超限高层);二级审查人员可以负责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中型及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审查工作。
一级、二级审查人员应当分别符合部134号令关于一类、二类审查机构规定的审查人员条件。
(四)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的认定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提出申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结合审查质量抽检结果,进行重新认定。
有效期届满而未进行重新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施工图审查人员认定证书》自行作废。
第三章 审查机构业务范围
第十条 一类审查机构承接认定范围内的审查业务,等级不受限制(不含超限高层);二类审查机构只可在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承接认定范围内的中型及以下建筑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岩土工程勘察,中型及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各市(州、地)审查机构不得跨越本行政区域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各市(州、地)越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审查原则上只能委托本省的审查机构进行,确需委托省外审查机构审查的,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证或超越认定的范围和类别从事审查业务。
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四章 审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rovend
  • 文件大小244 KB
  • 时间2021-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