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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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0月我市火灾综合情况
2006年1月至10月东莞市共发生火灾495起,死9人,伤23人,受灾74户,烧毁建筑1407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487200元。
发生重大火灾1起,死2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9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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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6日凌晨1时许,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村第三工业区的一无牌无证废品塑胶回收加工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730平方米,烧损加工设备和原材料一批,火灾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万元。
火灾原因:该厂一层中部的照明线路短路引燃下方可燃物蔓延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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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 月23日0时39分,高埗镇下江城村江城路“火辣辣”湘菜馆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烧损电器和家具一批,造成2人死亡。
火灾原因:在处理炉具时用火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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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4日凌晨5时许,东莞市东城圃园路桑园银岭综合市场32号商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烧损粮油杂货一批商品,火灾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
火灾原因:商铺南部货架上方的照明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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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安全隐患的通告》(东府[2007]10号)
整治范围:
小商铺: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商铺。
小作坊:高度不超过米,层数不超过6层且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可燃材料加工场所。
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小娱乐场所。
出租屋:高度不超过24米、层数量不超过7层且单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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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东府〔2007〕12号)
2月25日至3月10日为宣传发动培训阶段;
3月11日至4月30日为普查阶段;
5月1日至6月30日为“三小”场所集中整治阶段,其中6月底开展对“三小”场所的初步验收;
7月1日至8月31日为出租屋专项整治阶段;
9月1日至10月31日为综合验收阶段;
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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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措施
报警
扑救初起火灾
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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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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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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