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起违纪案件,在全市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首先是违纪形式多样。从村、村两村以及市纪委这几年查办的案件看,涵盖村级资产处置不规范、截留(挪用、冒领)专项资金、挪用村(组)级资金私用、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招待费超标等等,形式多样,涉及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其次是违纪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近两年,我市涉及村组资金管理方面的案件时有发生,占到农村总发案数的60%以上,成为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高发区。
自2009年起,我市进行村级财务镇集中收付改革,市政府、市纪委、市农工办等部门为此多次发文予以规范和强调。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三资”管理的违规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其中原因值得深刻总结。
1、改革所必然遇到的阻力。村级财务镇集中收付改革,其目的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某些基层领导干部感到办事不“方便”了,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了,于是想方设法打“擦边球”,甚至公然违规。
2、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很多基层干部认为:只要钱没进自己口袋,违反财经纪律就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如上述两位村书记均有同样的观点:补贴、资助是村里争取回来的,留在村里自主处置,于情于理都应该是合适的。更有甚者,村会计挪用集体资金后,认为:反正将来还回去,没有多大问题。正是这样的错误认识,法规制度的严格执行被
“潜规则”和“约定俗成”取代。
3、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如对于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镇和镇经管站均没有制订预决算额度,仅仅单纯对票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导致两村的开支费用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当前,我市农村财务集中收付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但这两起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少数职能部门对该项制度执行、监管不力,暴露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滞后,为此,我们应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集中收付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强化监管,加强考核,勇于问责扎实、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统一思想,提升认识。
加强农村财务集中收付规范化管理,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强农村财务集中收付规范化管理,不仅是科学管理农村财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需要,更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政治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应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执行,扎实推进。
严格执行,强化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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